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22 13:12:38 发布人:admin
记者走访《规范》在超市几成“空文”
据介绍,《规范》是提高超市管理水平、保证所售食品安全质量的重要措施。那么,这部《规范》在郑州执行的情况如何?近日,记者对郑州多家超市进行了调查走访。
■散装食品:抓出来再放回去
《规范》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
市场走访 1月5日,记者在农业路东段一家超市看到,散装瓜子、话梅、葡萄干等食品堆放在敞开的柜台上、木桶里,没有遮盖。在这些食品旁边立着价签,价签上标注了食品名称、价格等,记者没有看到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和禁止触摸的标志。有的消费者在挑选商品时甚至将已经拿到手里的食品再放回。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些食品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相关卫生要求。这时,一位顾客在散装锅巴柜台前打了一个喷嚏,旁边的一位中年女士立刻皱了皱眉头,放下挑了一半的话梅走开了。在东明路一家超市,记者也发现有类似的情况存在。
■凉拌菜柜台:紫外线灯没安装
《规范》要求使用紫外线灯对凉拌菜的操作台消毒时,应在正常营业前半小时消毒,制作好的凉菜应保证当天销售完,并用明确指示牌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市场走访在位于农业路的这家大型超市,记者看到凉拌菜的柜台多数没有安装紫外线灯,安装的大多是普通的白炽灯。对于规定制好的凉拌菜要在4小时内销售完,超市销售人员称,这不大可能,他们的凉拌菜一般要卖一整天。
《规范》还要求超市应用明确指示牌告知消费者选择凉菜后尽快食用,而记者调查的几家超市均未发现有哪家超市立了这类告示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