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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采购集中配送:为药价虚高“开处方”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6-6 15:04:06  发布人:admin

   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6日讯  河南商报报道:日前,在郑州市纠风工作会议上,“看病贵”问题再次成为讨论热点。据郑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郑州市要加大对药品价格的管理力度,年内郑州市要实现统一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抓好药品集中配送试点工作,进一步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

    现行模式存在较多弊端

    据了解,药品贵是导致看病贵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现行药品购销模式存在的诸多弊端,是导致药价虚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已经实施5年多,但其缺陷也已逐渐暴露,那就是现有模式的主要关注点在招标环节上,即对药品的价格、生产厂家、规格、剂型、商业配送单位等进行准入控制,而对招标之后的药品采购和使用环节缺乏实际监管。

    因此,出现现行分散的药品配送模式,即药品配送企业多、乱、散、小,集约度不足,配送成本居高不下,无规模效益;购销活动中药品的定购、价格加成、销售、回款、库存管理等方面存在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药品招标后,数据量大、传统的交易模式不透明等;还存在效率低下,流通环节过多,市场监管不足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导致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不但得不到有效遏制,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利益链”关系着药品价格

    多年来,药品收入一直是医院收入的大头,这也间接滋长了医疗行业拿回扣、开大处方等不正之风,最终导致药价虚高。

    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原来一家医院最少也有60多家医药经营企业供货。医药代表出现在医院的各个角落,病房、药房、门诊等。医生烦、病人烦、医院烦却又无可奈何……因此,只有深化医药购销制度改革,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改进并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行网上集中公开采购集中配送,减少流通环节,才可割断医药代表、医院和医生的利益“链”中的“一个环节”,将从根本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问题。

    这位人士还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用现代物流的手段,建立一个药品网上购销全过程公开的集中配售电子信息物流平台,通过以公开为基础的电子平台,努力达到药品购销的公正公平是一个积极的探索。

    因此,有专家说,全面推行药品网上集中公开采购,医疗工作可以实现“防腐、增效、惠民”的目标,达到“三得一失”的效果,即患者、医院、医药经营企业三方都得到了实惠,过去药品购销“利益链”中的不当得利者失去了利益空间。而这种做法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遏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效应。

    公开集中采购是必然趋势

    据了解,药品网上公开集中采购具有几大特点,一,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使药品的购销等各个环节更加公开透明;二,有利于政府部门加强对医药购销环节的监管力度;三,通过电子商务和集中配送,实现药品购销高效率、低成本的目的。同时,也有利于完善药品的质量控制体系。在药品公开购销集中配送平台上销售的药品将经过严格的质管审查,一旦药品出现不良反应,可以通过信息平台迅速查明流向,回收药品,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而药品网上公开集中采购是规范药品购销活动的必然趋势。早在2004年9月23日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六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记者看到在其规定中的第九条上明确写道,积极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进行网上招标、投标、竞价和交易,实现药品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以便于政府和社会监督。

    有关专家也明确表示,应当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引进现代物流概念,实行药品集中配送,对医院的药品收支实行单独列支,完全公开透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对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管,同时依靠信息网络技术,形成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有效融合,建立一种全新的监管方式。

    为此,日前郑州市卫生局也下发了《省会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履约阶段管理规定》,要求省会卫生机构也能逐步建立采购平台,鼓励信誉良好的大型医药企业建立功能齐全的物流信息平台,集中统一配送,做到采购公开、销售公开、利润公开、财务公开。选择部分医疗机构作为网上采购、集中配送的试点单位,通过网络采购药品,实现医院药品采购的公开透明。通过物流信息平台,逐步做到药品信息公开透明、资源共享、采购管理更便捷、监管部门实时动态监管的工作制度,建立反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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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房托管拧干药价水分

    ——南京是怎样在全国率先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的

    [重要提示]

    “药房托管”是南京市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创新举措,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引起了卫生部的高度重视,高强部长作出重要批示;2006年4月,省委李源潮书记专题调研南京卫生工作时也指出,“药房托管”是医药分离改革的一种尝试,有利于改进医院用药、医生开药、厂家售药的结构,有利于患者药品费用的降低;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李仲华对南京市“药房托管”调研后认为,“药房托管”已经有了一个成功的开始,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也充分肯定南京实施“药房托管”是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一种难能可贵的尝试和探索。

    药房托管由点及面

    “药房托管”是在现行医药购销体制下,由医疗机构通过契约的形式,将其药房委托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相关机构有偿经营或管理的一种经营活动,是实现医药分离的一种探索性尝试、过渡性模式。

    南京市“药房托管”工作始于2003年,当年8月在栖霞区尧化医院率先实行了“药房托管”改革试点;2004年9月,雨花台区区属5家医院也先后实行“药房托管”。这两个区试点实践证明,“药房托管”能有效地遏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缓解了广大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在由点到面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南京市决定从2006年4月起,分批在全市156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药房托管”。

    南京“药房托管”有着怎样的特点?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说,南京的“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将本单位药学部门负责的,药事管理工作中的药品采购、供应及贮存管理工作,通过签订契约的方式,委托给具有专业化管理水平的医药经营企业或有关机构,采用市场化运作,药房经营收益实行按比例分配的一种药品购销管理改革模式。

    药房托管叠现惠民实效

    南京市在推行“药房托管”工作过程中始终把让利患者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近一年的实践,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真正让群众得到了实惠。这个实惠主要体现在:直接性让利群众——南京规定实行药房托管后,医疗机构必须从分成中让利群众5%~10%。南京市卫生局通过去年下半年有关指标分析,托管后的医疗机构的药品占55.81%,比上一年同期下降1.1%;平均单处方值为60.69元,比上一年同期下降10.35%;平均门(急)诊人次药费57.93元,比上一年同期下降11.22%;平均出院病人药费840.08元,比上一年同期下降12.62%;平均住院日药费72.78元,比上一年同期下降27.7%。

    药房托管既“防腐”又增效

    “药房托管”不仅给病人带来了实惠,更重要的是在遏制腐败方面有着独特的效果,使医学领域里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由于医药购销领域的活动客观上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一些工作在医务、药剂岗位上的人员经不住诱惑,为了蝇头小利,利用手中进药的权力谋取私利,而置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于不顾,违纪违规违法,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而“药房托管”则规范了药品流通市场,它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基本切断了医药代表与医生之间的利益链。

    (摘自《新华日报》)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6-6 15:04:06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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